2012年8月25日星期六

十二大通緝犯

 十二大通緝犯:
  1. 自己高高在上
  2. 自己不及別人
  3. 看見別人擁有的
  4. 看見自己缺乏的
  5. 要求別人尊敬自己
  6. 要求別人了解自己
  7. 要求別人同意自己
  8. 要求別人和自己的想法相同
  9. 要求別人和自己喜歡類似的東西
  10. 要求別人和自己的習慣相似
  11. 要求別人和自己受相同的約束
  12. 逗留在自己的過去和未來
註:別人包括伴侶、子女、親人、朋友、同事、公司、組織、政府、認識及不認識所有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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